摘要
作为汉末乱世的“引爆者”,董卓在《三国志》中被塑造为“自书契已来,殆未之有”的凶逆典型。本文以《三国志·董卓传》为核心,结合《魏书》《蜀书》《吴书》中的相关记载,剖析陈寿如何通过“行为链叙事”“伦理对比”“灾异象征”三重笔法,构建董卓的残暴形象:从入京擅权到废立弑帝,从焚烧洛阳到屠戮百姓,其每一行径都被置于“秩序崩坏”的历史语境中,成为汉末纲常解体的具象化符号。研究发现,陈寿对董卓的书写不仅是对个体恶行的记录,更暗含对“暴力政治”的深刻批判——通过董卓的速兴速亡,揭示“以暴易暴”无法重建秩序的历史逻辑,同时为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权变”提供隐性合法性对照。这种叙事既体现了“春秋笔法”的褒贬传统,也折射出西晋初年对“乱世根源”的集体反思。
关键词
董卓;《三国志》;叙事策略;汉末乱世;暴力政治
一、引言:一个“乱世符号”的诞生
中平六年(189年),董卓率西凉铁骑入洛阳,废少帝、立献帝,开启了汉末“群雄割据”的序幕。这场持续数十年的动荡,在《三国志》中被视为“周秦之末”以来最剧烈的秩序崩塌,而董卓则被陈寿锁定为这一过程的“罪魁祸首”。《董卓传》开篇即言“董卓字仲颖,陇西临洮人也。少好侠,尝游羌中,尽与诸豪帅相结”,看似平淡的出身介绍,实则暗藏“边地豪强”“勇武无文”的性格伏笔,为其后续的暴力行为铺垫合理性。
陈寿对董卓的描写,始终围绕“乱”字展开:乱政、乱伦、乱天下。这种叙事选择并非偶然——作为西晋史官,陈寿需要为“晋承魏统”寻找历史依据,而将汉末之乱归咎于董卓的“凶逆”,既能解释曹魏“拨乱反正”的合法性,又能通过董卓与曹操的“同途殊归”(均以武力掌控中央,却一亡一兴),凸显“权变”与“残暴”的本质区别。因此,解读《三国志》中的董卓形象,不仅是理解一个历史人物,更是解码汉末乱世的成因与史学对“秩序重建”的隐秘期待。
二、行为链叙事:从“擅权”到“覆灭”的暴行铺陈
《董卓传》以时间为轴,构建了一条环环相扣的“暴行链”,陈寿通过对关键事件的选择性放大,将董卓的“凶逆”特质层层递进地展现出来,形成极具冲击力的叙事效果。
(一)入京擅权:权力异化的开端
董卓入洛阳的背景,是十常侍之乱后中央权力的真空。《董卓传》记载:“中常侍段珪等劫帝走小平津,卓遂将其众迎帝于北芒,还宫。”看似简单的“迎帝”,实则是武力篡权的第一步。陈寿紧接着写道:“卓闻召,即时就道,未至而何进败,中常侍段珪等劫帝走小平津,卓遂将其众迎帝于北芒,还宫。时进、苗部曲无所属,皆诣卓。卓又使吕布杀执金吾丁原,并其众,故京都兵权唯在卓。”这段叙事暗藏三重深意:
• 强调董卓“即时就道”的主动性,暗示其早有觊觎中央之心;
• 点明“何进部曲无所属”“并丁原之众”的事实,说明董卓权力的根基是“武力兼并”而非“合法继承”;
• 以“京都兵权唯在卓”收尾,凸显权力垄断的危险性——这正是汉末秩序崩坏的核心诱因。
更精妙的是对“废立”事件的描写。董卓提出废少帝、立献帝时,袁绍反对:“汉家君天下四百许年,恩泽深渥,兆民戴之来久。今帝富于春秋,未有不善宣闻天下,公欲废适立庶,恐众不从公议也。”而董卓的回应是:“竖子敢然!天下之事,岂不在我?我欲为之,谁敢不从!”(《董卓传》)陈寿通过对话对比,将袁绍的“守礼”与董卓的“蛮横”形成鲜明对照,既暴露董卓的权力欲,又暗示其对“君臣伦理”的公然践踏。
(二)迁都长安:文明毁灭的象征
初平元年(190年),董卓为避关东联军锋芒,决定迁都长安,这一事件被陈寿视为其暴行的顶峰。《董卓传》以极具画面感的笔触记载:“卓焚烧洛阳宫室,悉发掘陵墓,取宝物。”短短十四字,浓缩了文明毁灭的惨剧。但陈寿并未止步于此,而是补充了三个关键细节:
幸运飞艇168开奖 • “徙洛阳人数百万口于长安,步骑驱蹙,更相蹈藉,饥饿寇掠,积尸盈路”——通过“百万口”“积尸盈路”的数字对比,凸显其对生命的漠视;
• “卓自留屯毕圭苑中,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无复孑遗”——“无复孑遗”四字,将洛阳从帝都变为焦土的过程残酷呈现;
• “又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已下冢墓,收其珍宝”——挖掘帝陵与公卿墓,不仅是掠夺,更是对“礼敬祖先”传统伦理的彻底颠覆。
这些记载共同构成了董卓“反文明”的形象:他不仅是权力的僭越者,更是历史与伦理的摧毁者。陈寿在此处特意引用蔡邕的劝谏(“卓谋迁都长安,邕上封事谏”),但董卓“不听”,进一步强化其“一意孤行”的冥顽特质。
(三)身死族灭:暴行的必然结局
董卓的覆灭,在陈寿笔下被写成“天道昭彰”的必然。《董卓传》详细记载了王允、吕布的密谋:“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不自安。”这一细节看似无关紧要,实则以“私德败坏”呼应其“公德沦丧”,形成“内外皆乱”的叙事闭环。
刺杀过程的描写极具戏剧性:“卓入朝,布在掖门内,卓至,肃等格卓。卓惊呼布所在。布曰:‘有诏讨贼臣!’卓大骂曰:‘庸狗敢如是邪!’布应声持矛刺卓,趣兵斩之。”董卓临死前的“惊呼”与“大骂”,与其平日的“暴虐”形成强烈反差,暴露出色厉内荏的本质。而陈寿特意补充“长安中士庶咸相庆贺,诸阿附卓者皆下狱死”,以“众叛亲离”“人人称快”的结局,完成对董卓“凶逆”形象的最终审判。
三、叙事策略:伦理对照与象征体系的运用
陈寿塑造董卓形象时,并非简单罗列暴行,而是通过“伦理对照”“灾异象征”等手法,将其行为置于更广阔的文化与历史语境中,赋予“凶逆”以多重解读维度。
(一)伦理对照:以“守礼者”反衬“悖礼者”
《三国志》中,董卓的“悖礼”被置于与“守礼者”的鲜明对照中,形成强烈的伦理张力。最典型的对照者是卢植与袁绍:
• 卢植:当董卓提出废立时,“尚书卢植独曰:‘昔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之桐宫。昌邑王二十余罪,霍光乃废之。今上富于春秋,行未有失,非前事之比也。’卓怒,罢坐,将杀植,侍中蔡邕劝之,得免。”(《董卓传》)卢植以“伊尹、霍光”的典故反驳,坚守“废立需有明罪”的礼制原则,与董卓的“蛮横”形成对比,凸显董卓对“政治伦理”的无知。
• 袁绍:“绍不应,横刀长揖而去。卓既杀太后及弘农王,绍遂屯兵河内,酸枣诸军皆受绍节度。”(《袁绍传》)袁绍的“横刀而去”与后续的“起兵讨卓”,被塑造成“维护汉室”的正义之举,与董卓的“弑帝乱政”形成善恶对立。
这种对照不仅是人物性格的反差,更是“礼治”与“暴治”的较量。陈寿通过强调卢植、袁绍的“守礼”,反衬出董卓的“乱礼”是汉末动荡的根源,暗含“礼崩则天下乱”的史学判断。
(二)灾异象征:“天谴”与“人祸”的互文
汉代史学有“天人感应”的传统,陈寿虽受魏晋玄学影响,淡化“天命”色彩,但在描写董卓时,仍巧妙运用“灾异”作为其“凶逆”的象征:
• “是时,洛中贵戚室第相望,金帛财产,家家殷积。卓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人情崩恐,不保朝夕。及何后葬,开文陵,卓悉取藏中珍物。又奸乱公主,妻略宫人,虐刑滥罚,睚眦必死,群僚内外莫能自固。”(《董卓传》)这里的“人情崩恐”不仅是人的反应,更是“天怒人怨”的社会镜像;
• “卓尝遣军到阳城,时人会于社下,悉令就斩之,驾其车重,载其妇女,以头系车辕,歌呼而还。”(《董卓传》)“社”是祭祀土地神的场所,在社下杀人,是对“神灵”的亵渎,陈寿以此暗示董卓的行为已触怒天地,必然招致报应。
这些“灾异”并非超自然现象,而是董卓暴行引发的社会失序与人心崩塌的具象化表达。陈寿通过“人祸”与“天谴”的互文,将董卓的个人行为上升到“逆天而行”的高度,使其成为“乱世”的符号化存在。
(三)细节刻画:从“饮食起居”见“心性本质”
陈寿善用细节刻画人物心性,《董卓传》中几处看似无关的生活细节,实则精准揭示了董卓的“残暴”与“愚昧”:
• “卓素肥,膏流浸地,草为之丹。守尸吏暝以为大炷,置卓脐中以为灯,光明达旦,如是积日。”(《董卓传》)这段对董卓死后尸体被焚烧的描写,看似血腥,实则以“膏流浸地”“脐中为灯”的荒诞细节,消解其生前的“威势”,暗含“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嘲讽;
• “卓常使布守中合,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不自安。”(《董卓传》)以“私通侍婢”的细节,暴露董卓对亲信的“多疑”与“控制欲”,也为其被吕布刺杀埋下伏笔,暗示“以暴力维系的权力”终将被暴力反噬。
这些细节避开了直白的道德评判,却通过场景的荒诞感与因果的必然性,让读者自行体会董卓“凶逆”背后的性格缺陷与历史必然。
四、历史语境:董卓形象的“功能性”意义
陈寿塑造董卓的“凶逆”形象,并非单纯的“实录”,更暗含服务于西晋初年政治与史学观念的“功能性”考量——通过对董卓的批判,既解释汉末乱世的成因,又为曹魏“拨乱反正”提供合法性,同时传递对“暴力政治”的警惕。
(一)为“晋承魏统”铺垫历史逻辑
西晋政权的合法性源于曹魏的“禅让”,而曹魏的合法性则建立在“平定董卓之乱”的基础上。陈寿通过将董卓塑造成“汉室的毁灭者”,间接证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合理性:
• 《武帝纪》记载曹操“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卓”,将其早期行为定位为“讨逆”;
• 对比董卓“焚烧洛阳”与曹操“迁都许昌”:董卓的迁都是“毁灭式掠夺”,而曹操的迁都是“保护性重建”(“是岁,长安乱,天子东迁,败于曹阳,渡河幸安邑”,曹操“遂至洛阳,卫京都”),这种对比凸显曹魏政权的“秩序重建者”身份。
因此,董卓的“凶逆”越突出,曹操“讨逆”的正义性就越充分,晋朝承接曹魏的合法性也就越稳固。这是陈寿作为西晋史官无法回避的叙事立场。
(二)对“暴力政治”的深层批判
董卓的统治模式是典型的“暴力政治”——以武力垄断权力,以恐怖压制反抗,以掠夺维系统治。陈寿通过其速兴速亡的过程,揭示这种模式的致命缺陷:
• 暴力无法赢得人心:“卓所亲爱,并不显达,而素所仇怨,尽见诛灭”,导致“群下震恐,莫敢忤旨”,最终众叛亲离;
• 掠夺破坏经济基础:“卓数与百官置酒宴会,淫乐纵恣。乃结垒于长安城东以自居”,“又筑郿坞,高与长安城埒,积谷为三十年储”,这种对资源的无度掠夺,最终引发“关中大饥,人相食”,动摇统治根基;
• 残暴瓦解伦理纽带:“卓杀太傅袁隗、太仆袁基,及其家尺口以上五十余人”,对士族的屠戮导致“天下士大夫怨愤,莫不扼腕”,失去精英阶层的支持。
这些记载共同构成对“暴力政治”的系统性批判,暗示“治天下”需“德治”与“法治”结合,而非单纯依赖武力。这一观念既符合西晋初年“重建秩序”的现实需求,也体现了陈寿作为“良史”的历史洞察力。
(三)汉末乱世的“病理切片”
董卓形象的深层价值,在于其成为汉末乱世的“病理切片”——通过他的行为,展现中央权威丧失、地方豪强崛起、伦理秩序崩塌的综合病症:
• 中央权威丧失:董卓能轻易废立皇帝,说明“君权神授”的观念已被打破,地方军阀成为权力的实际掌控者;
• 地方豪强崛起:董卓的西凉军事集团与关东联军(袁绍、曹操等)本质上都是“豪强武装”,他们的混战标志着“士族政治”向“军阀政治”的转型;
• 伦理秩序崩塌:从“发掘帝陵”到“弑杀太后”,董卓的每一步都在摧毁汉代的核心伦理(忠君、孝亲、礼敬祖先),而这种崩塌并非董卓一人所为,而是汉末社会矛盾的总爆发。
陈寿对董卓的描写,因此超越了个人传记的范畴,成为剖析汉末乱世“病因”的诊断书,为后世理解这一历史转型提供了关键视角。
五、结论:一个“符号”的永恒警示
《三国志》中的董卓形象,是陈寿以“春秋笔法”精心构建的“凶逆”符号。通过行为链叙事的层层铺陈、伦理对照的鲜明反差、象征体系的巧妙运用,陈寿不仅记录了董卓的暴行,更将其塑造为汉末秩序崩塌的总代表——他的暴力统治、权力僭越、伦理颠覆,既是乱世的成因,也是乱世的镜像。
这一形象的价值,不仅在于“还原历史”,更在于其“警示未来”的功能:陈寿通过董卓的速兴速亡,揭示“暴力无法构建秩序”“僭越必然招致毁灭”的历史逻辑,为西晋初年的秩序重建提供镜鉴,也为后世统治者敲响警钟。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国志》中的董卓,早已超越了具体的历史人物,成为中国史学中“乱政者”的永恒典型,其形象的生命力,正源于陈寿深刻的历史洞察与高超的叙事艺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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