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分局教育局政务公开
□职能和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法令、法规和政策,落实总局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措施。
2、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订分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分局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4、主管分局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负责分局各学校教师调配的审核和调配;负责教师奖励、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工作。
5、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审定中小学教辅用书。
6、负责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
7、指导分局招生考试、高中会考、勤工俭学工作。
8、负责分局远程教育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管理分局中小学校教育投资规划、计划和教育经费。
10、代表分局对各场教育督导工作实行管理,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农牧场教育工作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工作。
11、承办分局党委、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鹤城路99号齐齐哈尔分局办公楼9楼
□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
1、综合科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起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重要议事和文件;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教师调配、毕业生就业工作,协管中小学校编制,负责教职工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系列的职称评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2、基础教育科
组织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负责中小学校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幼儿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初高中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和学籍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各类竞赛,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普通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业务管理,制定发展计划,审定学校规模、学制、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审定基建计划。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督导室
检查各农牧场教育工作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评估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水平、教育质量。调查研究,对方向性、全局性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分局招生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分局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分工及联系电话
李志有:局长。 全面主持教育局工作。联系电话:2891108。房间号:9012
李柏林:副处级督学,督导室,普教科。联系电话:2891109。房间号:9010
□科室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分工及联系电话
张 力:主任科员,综合科。 联系电话:2891444。房间号:9011。
高晓娟:主任科员,成职教科。联系电话:2891444。房间号:9011
李树喜:主任。招考办。联系电话:2891523。房间号:9009
□公开形式
分局网站、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公示板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行使权力
( 一)经分局审核确定的行政权力
1、对分局所办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实行业务管理。审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对分局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招生和管理。
3、对分局教育督导工作实行管理。
(二)各项行政权利的行使流程、办理条件等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有关科室人员受理并审查,报局长审批或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办理。
□办事结果
1、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符合转学条件并且手续齐备的即时办理,手续不齐全者补齐后办理。
2、颁发高中毕业生证书。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出具有关证明。手续齐全即可办理。
4、受理各类招生考试报名,在省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收费依据黑龙江省有关文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