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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
政务信息  加入时间:2008-10-28 16:11:42  点击率:714  供稿:   责任编辑:

                           齐齐哈尔分局纪委监察局党务政务公开 

□职能和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协助分局党委做好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政纪教育。   

()负责分局的作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检查和处理由分局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定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受理党员不服党组织对其作出的党纪处分的申诉。

()监督检查由分局管理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调查处理由分局管理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对其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

□单位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鹤城路99号齐齐哈尔分局办公楼15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职责:负责委、局会议筹办和起草领导讲话;负责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综合;负责委、局的文秘和内勤管理;负责委、局案件资料管理工作。

    ()案件检查职责:负责由分局党委直接管理、任命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查处工作;对分局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党员、干部的违纪倾向,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案件审理职责:负责由分局党委直接管理和任命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工作和申诉案件的复查审核工作;负责备案案件的审理和重要疑难案件的解释、咨询工作;负责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应诉工作;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信访(举报中心)职:负责受理举报由分局纪委、监察局监督对象的来信来访;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要情况、要结果和分局领导交办信访件的承办、转办与督办工作;负责分局纪检、监察信访情况分析;负责对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党风建设职责:负责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负责分局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执法监察职责(纠风办):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及联系电话

魏建文:分局纪委书记、分局党委委员,主管纪委全面工作。联系电话:2891729

□科室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内容及联系电话

田 才:分局纪委、监察局正处级检查员,负责执法监察、纠风工作和案件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891230

刘海棠:正科级检查员,负责案件检查、党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2891247

王秀艳:正科级检查员,负责信访举报和办公室工作。联系电话:2891247

□公开形式

分局网站、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公示板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工作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各项监督检查权力(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垦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八、《总局纪委委员会议议事规则》

九、典型案件通报

□办事结果

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有关举报、投诉问题:

承办部门:监察局

承 办 人:执法监察:田 

              举报中心:王秀艳

□行政结果

执法监察部门对投诉、举报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许可,应当及时组织查处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并在十五日内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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